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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再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(21.10.18)

文:丁云
大国政治人物在面对贸易战时,撂下狠话说:“西方有个说法,‘人打你右脸,连左脸也转过去给他打’。但我们这里,只有以牙还牙。”
评论者去查了一下,发觉这两个说法的出处其实都来自西方,而且都在《圣经》里。“以眼还眼以牙还牙”出自旧约《出埃及记》,而“连左脸也转过去给他打”则出自新约圣经福音书里耶稣讲过的话。
 图源:网络
但查究的人并未加于说明,造成更大的误解,人们以为旧约以色列民族都是讲究“以暴易暴”的,才有“以眼还眼以牙还牙”之说。到了新约,耶稣在《马太福音》5章特地强调:“只是我告诉你们,不要与恶人作对,有人打你右脸,连左脸也转过来给他打。”
咦,难道是“旧约”都是教人“以眼还眼以牙还牙”,对人要赶尽杀绝的么?到了新约,耶稣来了,才来纠正他们,教导他们要彼此相爱?彼此饶恕?彼此包容的么?
旧约时期,对未化之民,所以启示与教导是渐进的,目的是用一个大家还听得懂的方法,竭力制止罪案。
圣经学者亚当克拉克也针对这点,作了阐述:“看来犹太人后来拿这条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律法作为藉口,认为被人伤害,怀恨在心,并不是错的,而且为了报仇什么都可以做。但在耶稣的登山宝训里,右脸被打,连左脸也要转过来给他打,这其实也反映了上帝赐给以色列人的律法精神。”
够清楚了吗?因为耶稣再三强调:“律法的总纲,就是爱主你的上帝,其次,就是爱人如己。”
因此,西方文化早也就越过了律法主义的“以眼还眼以牙还牙”精神,进到“博爱、宽恕、自由、民主、平等、包容”,只是有些人还停留在“有仇必报,以眼还眼”的层次,太糟糕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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