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:王樾
(一)
《招魂》(The Conjuring)系列,是以灵异现象调查者沃伦(Warren)夫妇为主角的恐怖电影,共有三部。第三部于2021年6月上映。此系列作品以极低成本在全球取得高额票房,其主创者是生于马来西亚,后移民澳洲的温子仁。他的作品融合了东西方恐怖电影的众多经典元素,既擅长诡异的气氛烘托,又具有极强的视觉冲击,让观众既被吓到,也被“娱乐“到,因而成为恐怖电影界的金字招牌。
三部《招魂》系列电影,都是基于历史上真实存在的灵异事件创作出来,主角沃伦夫妇也确有其人。不过深受启蒙思想影响的西方媒体和学术界,大多对超自然现象和宗教信仰持怀疑和鄙视的态度,因此沃伦夫妇在他们的笔下也是毁誉参半。许多记者和学者指责二人是骗子,其所谓的“影像证据”经不起推敲。为了增加电影的戏剧冲突和观赏性,编剧和导演必然会修改甚至夸大那些原本真实的事件,因此不能将电影中所描述的尽都信以为真。
(二)
在《招魂》中,沃伦夫妇的工作是在收到灵异事件的报告后,对相关地点和人员进行调查,收集录音、录像等各种调查记录和测量数据。当确定无法用自然科学描述相关现象和经历时,才向与之合作的天主教会请求派神父驱鬼。
一般恐怖电影中,一些人死去后,灵魂便停留在所住的房子里,骚扰活着的人。但在《招魂》系列电影里,那些骚扰人并试图附身的,并非死者的灵魂,而是一些并不具有人形的灵体。这个设定非常接近圣经的描述。
基督教信仰中,人死去后会去阴间,等候末日审判。神的儿女们去的地方叫乐园,在那里与神同在。因此死去之人的灵魂,不可能在世间游荡。那些仿佛是过世之人的灵魂,其实都是邪灵假扮的。邪灵和撒旦一样,都是堕落的天使,后者是前者的首领。这些邪灵有着极大的能力,即使在白天,或是在不同的地方,邪灵都能够骚扰人。
在《招魂1》的开头,几个护士通过通灵者得知,有一个叫安娜贝尔的小女孩的鬼魂向她们乞求,希望她们允许自己附身到一个洋娃娃身上。护士们不疑有他,便应允了,结果各种灵异现象发生。沃伦夫妇指出护士们实在大错特错,因为那根本不是什么死去小女孩的游魂,而是一个诡诈的邪灵。正如耶稣在《约翰福音》8章所说:“他(指魔鬼撒旦)说谎是出于自己,因他本来是说谎的,也是说谎之人的父。” 而《招魂》系列电影中的邪灵,往往善于欺骗。甚至在《招魂2》中,邪灵刻意营造出一个“没有鬼”的假象,以致沃伦夫妇几乎以为受害者是在作假。这令人不禁联想,如今盛行于许多国家的无神论思想,是不是也中了撒旦的诡计呢?
其实邪灵的能力再强,也在神的掌管之下,因此绝大多数人不会直接感受到邪灵的存在和骚扰。但若人主动借助碟仙、问米等通灵手段接触灵界,便等于是为伺机而动的邪灵打开一扇门。我们因此应远离一切迷信的事物和东西方种种通灵的邪术。
《招魂》中出现诸如圣水一类驱鬼的物件,其实并无圣经根据。因为在新约圣经中,基督徒只是奉耶稣基督的名,就能将邪灵赶出。在面对极难赶出的邪灵时,信徒要禁食、祷告。由此看来,能够胜过可怕邪灵的,绝非人力所为。只有万主之主、万王之王耶稣基督的名字,才能让一切邪灵闻风丧胆。寻求驱鬼者,理应接受耶稣基督为主和救主,用主的宝血救赎自己,成为新人,方能彻底摆脱邪灵。在这点上,《招魂》系列并没有清楚讲明,毕竟好莱坞的主流商业片要么不提基督教,要么对基督教极尽扭曲和嘲讽。相对而言,《招魂》系列电影已经算是对基督教有比较正面的描述了。
(三)
或许有基督徒会问:“基督徒可以看恐怖片吗?” 我想到保罗在《哥林多前书》第10章写道:“凡事都可行,但不都有益处;凡事都可行,但不都造就人。“在恐怖电影的议题上,我们就以此段经文来指引自己的选择。
首先,恐怖电影往往拍摄成本低但爱好者众,比较容易赚钱。因此每年东西方都有大量恐怖片出品。当中许多小制作的恐怖片,往往依靠残暴血腥的暴力场面,不堪入目的色情镜头作为噱头,这类电影基督徒理当远离,属于“不可行”的范畴。相较之下,《招魂》系列电影虽然吓人,但没有血腥和色情情节。片中饱受邪灵骚扰的,多是家境困窘的中下层家庭,在各种考验面前,一家人彼此关爱,最终重获新生;再加上大团圆的结局,令人倍感暖心。建议大家在观影前可以参考IMDB网站对影片的评价,避开那些污秽之作。
不过可以看不代表一定要看。医学研究显示,看恐怖电影可能导致心跳加速和血压上升,如果导致身体健康受损,那就不算“有益处“了。倘若身边的弟兄姐妹非常抗拒恐怖电影,我们若坚持自己的喜好,可能会让一些基督徒的信心受损,这就不“造就人”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