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:陈宝娟
<箴言>28:9——“转身不听训诲的,他的祷告也是可厌恶的。”
如果有个下属,老是不听上司的话。在上司面前唯唯诺诺,一转身就将所有的交待吩咐抛诸脑后。然后年终来到上司面前,却要求升职加薪添加各样福利,上司会怎么想呢?
有时候,我们的态度,也像这个随性的下属。我们总是一转身,离开主日崇拜的祭坛前,放下手上翻阅的《圣经》,就把上帝的吩咐当耳边风,或者当成只适合留在教会圈子与书内的资料。一旦自己有所需要的时候,却又死缠烂打那样抓住上帝应许的话语不放。甚至,我们在祷告没有蒙垂听的时候,还显得有些理直气壮,翻出经文内的“条款”,大声地宣告给立下款约的主人听。
这样的情况,正是<箴言>说的,“转身不听训诲的,他的祷告也是可厌恶的。”
转身,就是别开脸,朝向另一个方向,甚至是离开原来的地方。一个脸不向着上帝的人、一个朝着与真理相反的方向前进的人、一个离开上帝身边的人,却做了一件事情,就是祷告,这是一个非常矛盾的对比——不愿意亲近顺从,却不时有事相求通融。背弃上帝真理的人,以祷告来向他背弃的求助,这在<箴言>的作者看来,是可厌恶的。那么,在上帝看起来、听起来,是不是也同样那么刺眼那么刺耳呢?
在信仰的路上,我们常常不小心就犯上这个可厌恶的毛病。有些人偏偏不肯守爱的诫命,却总是祷告每个人都能够疼爱他。有些人喜欢到处挑拨是非,却总是祷告是非可以远离他。我们祷告要得到的,常常是我们不愿意按真理去付出的;我们祷告要避开的,往往正是我们一头努力栽进去的。
难怪这样的祷告让人觉得可厌恶,也应该让上帝觉得非常为难。下一次祷告的时候,也许可以审查自己的内容。有些情况,只要我们愿意顺服,就算没有祷告,问题也能迎刃而解。也许,我们该祷告的,是自己会乖乖听上帝的话,不会转身不听他的训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