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/郑一献传道
诗 31:1 耶和华啊,我投靠你,求你使我永不羞愧,凭你的公义搭救我。
通常在希伯来句子里,动词是第一个字。若这个准则改变,那么排在动词之前的词,一般上都是作者所要强调的重点。
大卫写这篇诗篇的时候,第一句的第一个词,就是“在袮里面”(In you)[注:参ESV版本《圣经》]。这就是整篇诗篇的主旋律—— 在袮里面,耶和华啊,覆庇我!求袮叫我永不羞愧,求袮在袮的公义里搭救我!
大卫似乎遭遇到什么可怕的事,身心灵濒临崩溃。他周围的人都密谋要害他,连他的邻舍都躲避他。按今天的话来说,大卫正处在极度的忧郁当中。无助和绝望腐蚀着他的内心,伤痛和疲惫也重重地压在他身体上。
这样的情况,换作是我们,会怎样面对呢?可能我们会逃避、自怜、发泄、伤害自己或别人。然而,在极度的忧郁当中,大卫所求的,是“在袮里面”。
“在神里面”到底是怎样的一种状况呢?大卫给我们的答案是:
1. 永不羞愧——那是罪被除去的结果。
2. 在神的义中——那是在神的公义中活着。
大卫呼求神拯救他! “拯救”这加强的动词,表达了大卫坚定的心意——除祂以外,别无拯救!唯有在神里面,我们的罪能够被除去,也唯有在神里面,我们能够在神的公义中活着。
在极度的忧郁当中,唯有“在基督里”是我们的解药。唯有在基督里,我们的罪都归到祂的身上;祂的义也同时归到我们身上。“因为神的义,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。”(罗1:17上)
然而,我们不需要等到极度的忧郁才可以在基督里。今天,只要我们带着一点点的信心投进耶稣基督的怀抱里,祂的宝血就可以覆庇我们。压伤的芦苇,他不折断;将残的灯火,他不吹灭。(太12:2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