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:丁云
图源:unsplash@sixteen
恩典是礼物,而不是奖赏!
这我们都懂,但恩典到底是一份怎样的礼物,需要说个清楚。
奥古斯丁就把恩典的功能,分成三个重要的阶段与概念,1:在先的恩典,即是你未曾信主受洗之前,神的恩典已存在,预备人的意志,使他归向主。2:运作的恩典,其作用,在于恩典在此人身上产生功效,导引他归主受洗,感受圣灵。3:合作的恩典,罪人受洗之后,生命得到更新,并达到重生与神连结,但人受世俗世界诱惑,还会继续犯罪,神为免得人再受罪的辖制与捆绑,便使人与神合作,让他不断为自己的邪情、败坏认罪,再次得到神的赦免。
关于第2、第3两点,大家都没有异议。
但第1点,有些人有意见。在先的恩典,是否意味着不信的、无神论者,甚至是敌基督者,都有“在先的恩典”?那么,那些杀人的、作恶的、双手沾满血腥的巧取豪夺的富人,难道也拥有“在先的恩典”么?
让我们翻开《路加福音》第23章,那两个与耶稣同钉十字架的强盗,其中一个,就拥有“在先的恩典”,于是悔改呼叫:“耶稣啊,你的国降临的时候,求你纪念我!”耶稣对他说:“我实在告诉你: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。”
是的,神赐给恩典,并非靠你的功德,凭你的良善,凭你做了很多好事,而是白白赐下的!因为是“白白赐下的”,才叫作礼物啊!需知,耶稣上十字架,并非只为“好人”、“义人”而死,而是为了承担世人的罪而死。
当我们意识到这点时,恩典便与《约翰福音》第15章遥相呼应了:“我是葡萄树,你们是枝子;常在我里面的,我也常在他里面,这人就多结果子。因为离了我(恩典),你就不能做什么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