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:丁云
我们常常说,信了主之后要弃旧迎新!
弃旧,弃哪一些旧呢?当然包括旧的靡靡之音唱片、旧的伤风败俗的书籍与光碟,还有旧的坏习惯,如抽烟、酗酒、赌博、买彩票、嫖妓、算命占卜等等等等。
但该丢弃的“旧东西”,何止这些呢?还有自己的骄傲、自以为是、妒忌、恼恨、心怀不平、没有善心、爱计算人的恶等等。“丢弃法则”中的第一项,就是:“只要会让你心情沉重、妨碍你,或者让你自我感觉不好的东西,就丢掉、给掉、卖掉、放掉。”
从这个原则出发,我们其实还有许多未丢尽的“旧东西”,是什么呢?就是罪!信主之前,难免有许多败坏、污秽的东西,原本以为我们信了基督,得重生之后,这些罪孽被耶稣赦免了,哪知道,有些人仍然被这些罪缠绕,话在不安与悔咎当中,怀疑自己配不配得被赦免?尤其是一些曾经是吸毒、抢劫、犯奸淫、伤害亲人、失信的人,“旧事”永远不会过去,回想起来,往事仍然历历在目。
这些人就是不懂得“丢弃法则”的人,既然“前罪”让你“心情沉重、妨碍你,或者让你自我感觉不好”,为什么不痛痛快快丢弃?为什么不完完全全把它交托给神,除去心灵的枷锁,得着释放呢?
《弥迦书》第7章不是说得清清楚楚了么?“有何神像你,赦免罪孽,饶恕你产业之余民的罪过?……又将我们的一切罪投于深海。”
诗歌也这么唱:“我的过犯他不再纪念,我的软弱他能力加添,耶和华的臂膀环绕着我,他的慈爱长存到永远。”
谨记住这应许,“弃旧”迎新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