郭紫莹 • 【 海滩拾贝 】—— 像大海前拾贝的小孩,惊喜分享,那沧海里的一点一滴神奇。

前阵子有一则新闻,引起我的注意。
日本东京有一名大卖场的收银员,拥有过目不忘的惊人记忆力。他能在短短几秒钟,准确记住顾客的信用卡号码、有效日期甚至是安全密码。于是他利用工作之便,记起这些资料,回家后再把这些资料记录在笔记本。他利用顾客的这些资料,盗刷了1300多张信用卡,最终被警方侦破,在非法盗刷信用卡罪名下被捕。一位朋友问:如果那位收银员当初不把这些顾客资料记在笔记本,而是用记忆技巧把资料记在脑里,那么就没有证据了?
那段新闻给我一些感想。首先,若那位收银员没有把顾客的资料写在笔记本,确实会让调查的警方少了一个有力的直接证据,而将罪犯定罪的难度肯定也随着提高。但我始终相信《圣经》的一句话:“掩盖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; 隐藏的事没有不被人知道的。”(路加福音12: 2)警方或许需要较长的时间破案,利用其他证据包括旁证或间接证据把罪犯绳之于法,但罪犯应该还是会难逃法网。
抄捷径付出代价
其实,有关收银员没有把他过人的记忆力用在正确的地方,非常可惜。以他近乎过目不忘的天赋或本领,他大可选择自我进修,学习新的语文、知识和技巧,以提升他的实力,甚至在适当的条件下转换工作跑道。但他却抄捷径,最后必须付出犯案的代价。
上帝的话是我们脚前的灯,路上的光(诗篇119: 105)。面对世界种种的诱惑和试探,我们需要时时谨记上帝话语的提醒和引导,免得失足。就如圣经所言:“我将你(上帝)的话藏在心里,免得我得罪你”。(诗篇119: 11)。旧约圣经里有几个有趣的经文,例如《申命记》就指出要将神的话记在心上,还要殷勤教训儿女。要把神的话系在手上为记号、戴在额上为经文,写在房屋的门框和城门(6:8-9; 11:18-20)。《箴言》也提及,要把那些诫命与法则系在心上、挂在颈上。因为诫命是灯,法则是光(6:21,23)。这些经文的含义在于要把神的话当指标,铭记于心并实行神所教导的。
然而,这几段经文也令我联想到记忆技巧里的“记忆宫殿”法,即设定某些地点或桩(门框、城门),然后把要记忆的信息(神的话语)和地点结合起来。记忆宫殿里的这些地点或桩如一个个的标签,能激发人们提取记忆的信息(神的话语)。如果能善用自己的好记忆或记忆技巧,把神的话好好藏在心里,行神所喜悦的事;又或者把所学的知识,用在对的地方,发挥所长,惠及职场、社会国家,那将是好得无比的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