季刊内文 你认为你需要改吗? 2022年10月01日 由 Admin 文:晨砚 “我的事情我作主”,在后现代已成为王道。 借来一用,可以是“我的身体我作主”, 当然接下去可以是“我的生命我作主”…… 现代的青少年不好劝。假如他不肯好好念书,甚或染上各种恶习,有人晓以大义,动之以情,哀求改过;有经过个中训练的人可能会问他:“你认为你需要改吗?”以前父母一般是拿着藤鞭喝问:“你要不要改?!”——这两个都是开放式的问句,都好像是在问当事人的决定,但含量是不一样的。 “你要不要改?”看似开放句,其实父母只要一个答案——“我要”,不然“请看鞭”!而“你认为你需要改吗?”这句话真是一个大进步;是退了一步,尊敬他,让他主动——现在我把主权交回给你,没有人逼你,你是你自己的主人,你有权要不要!当然我是为你好,你想变好吗?我希望你要。听说这样的方法比较奏效,因为人都吃软不吃硬,越逼越适得其反。 于是我们“化被动为主动”,也见着了成效,拆除了压力,有人就比较愿意“主动改过”了。我们确也应感谢这种“退一步”的方式,而《圣经》不也有“自由意志”之说,包括我们要不要接受信仰吗?啊!“主权”还是在我们自己手上的。 我们要知道,自由意志乃是慈爱上帝的厚赐,给人的尊重,是恩典。祂安排给我们其实都是最好的,而里面也仍然有选择的空间,并不凡事“命中注定”;而领受的人都是蒙恩蒙福,自由喜乐的。但那个“被”就叫人不舒服——我在哪里呢?尤其那个“被救赎”,首先,我“罪不罪”由你来定吗?哎,我又“被”了!再扪心自问,我一生奉公守法,对人也并无差错,为什么我要走进这样一个“被审判”的网罗里? 在这凡事讲究主权的时代,康来昌牧师在他的《信从何来》里面这样说:“福音告诉我们,人若认自己的罪,接受耶稣基督的救恩,就会蒙神赦免并称为义。只是这赦罪的福音不符合堕落的人性——人喜欢靠好行为称义,厌恶成为被拯救的对象。” 那“厌恶成为被拯救的对象”,真是可圈可点;如果只许用一个字来说明这件事,就是那个“被”字——人其实有“我的事我作主”的天性,潜意识里会有——为什么要“被”呢?我为什么要处在一个被动的位置?如果“靠好行为”,就是我自动自发的事,也不是像你们所说的什么“圣灵感动”。 把这些事放在一起想想,可是件大事。 “我的事情我作主”,在后现代已成为王道。借来一用,可以是“我的身体我作主”,当然接下去可以是“我的生命我作主”。同性恋有什么不可以?这是人权呐!一夜情有问题吗?两厢情愿,我又不妨碍你;纹身可以吗?抽烟酗酒赌博可以吗?那可是我自己的事!为什么要被人管? 写广告文案的人,用个修辞手法“通便”一下,真是方便又好用。玩一玩这样的文字游戏,卖保健品的可以是“我的营养我作主”,价格多少,旁人不要多说,健康是我的;还有卖护肤、化妆品的就来个“我的脸孔我作主”;或者旅游的“我的行踪我作主”——这样的说法,衣食住行都可套进,欢迎使用,都很受落,千变万化,无往不利——欢迎加入我们这思潮的大浪里。 生活里凡事要自己作主,当然“接受不接受耶稣”更是,我有权利决定信或不信。康牧师说:“赦罪的福音不符合堕落的人性”——当我们称耶稣是主的时候,生活应当就是要让祂做主,虽然我们大概知道那些都不是坏事,但这真的很不符合人性。而人要信,首先是放下自己,承认自己是破碎的,人是不能自救的,而最最重要的是知晓我们是“被造”的(我们只是神借着父母被生出来);也是“被神所爱”的(那有什么不好呢?);那是信仰的前提,下一步才说得下去,这样的事是不可以“退一步”的。假如我们处处害怕变成“被动式”,自行其是,自命不凡,凡事要自作主张,顶天立地,最后只有自讨苦吃。 《文桥季刊》196期 分享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