与其追逐房子,不如经营家园(06.04.2025)
文:臧玉芝
图源:harper-van@unsplash
全球化的进程,使得人们不得不重新定义什么是“家”?联合国给“无家可归”(Homeless)的定义也翻新了“家”的概念。如果我们还以为只有不幸的人,或者穷人才会没有“家”,那就错了。房子不等于家!
设若有房或没房成为嫁娶的条件和评量人的标准,有房才会让你有安全感;而华屋里空荡荡的、没有人气、没有爱的流动;那么“有房子”不代表“有家”。而设若即使有了这房子,他不能让你织梦,也没法给你什么美好的回忆;设若这个房子不能让我们浅尝永恒家乡的滋味,那么这房子更不能叫做“家”!
我们属神的人,除了本身的国籍之外,已经是“天上的国民”(腓3:20)。这个世界只是我们的旅居之地,耶稣说:“狐狸有洞,天空的飞鸟有窝,人子却没有枕头的地方。”(太8:20)彼得说,我们是客旅,是寄居的(彼前2:11),正如整个以色列历史中,神的子民在世界各地漂流。亚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以降,他们在异地“做客”、居住“帐篷”(来11:9),并不满足于这属地的家乡,似乎它是追求的一切,人生美满所系,所以要另找一个家乡,那真正是永远归属、永恒归属的家乡。“他们去羡慕一个更美的家乡……因为他已经为给他们预备了一座城”。因而,他们“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,就是神所经营、所建造的。”(来11:10,16)
我们不是消极地说“人生如浮萍”,“何处是我家”;而是明白比起将来神为我们预备永远的家乡,在这世上我们就是过客、就是寄居,甚至流徙、漂泊。如两位中西作者都以“流浪”为名所写的书:侯士庭(James Houston)《喜乐的流放者》(Joyful Exile),康来昌《流浪的神》。
我们要庆幸自己有国的保障,有家的温暖。更宝贵的是,有机会认识真神,得永恒新生命,人生有新的意义,并且拥有更美好的天上家乡。我们不再只是追求短暂的、会朽坏的,与其追逐“房子”,不如经营“家园”;更要追求可以存到永恒的事物,学习经营、预备迎接那存到永恒的家,等候那座有根基的、神所设计划要给我们的“城”。
我们羡慕这个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