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:性欲是正常的生理需求,只要你情我愿,做好身心准备、防范措施,并愿意承担后果,那不就足够了吗?在这“一纸婚约”都快淘汰的年代,还一味强调婚后才能有性行为,难道不是太保守、太落伍了吗?
答:
一、身体是我的?
以上问题可分三方面回答。第一个问题:身体是我的,性不性有何关系?只要身体是我的,我就可以随意对待吗?先问一个问题:如果我看见我的女儿用刀子随意在自己的手臂上割伤自己,我要马上阻止吗?正常人都会回答:“那当然要呀!”可是,按上述问题的立场,身体是我女儿的,她有自由对待自己的身体呀,我有什么资格阻止?
二、你情我愿,没有伤害?
你可能说:“情况不同,她是在割伤自己,但性关系是你情我愿,并没有受伤害。”这就涉及第二个问题,如果性欲是正常的生理需求,只要你情我愿,做好身心准备,并愿意承担后果,那不就足够了吗?这问题的假设是,性欲既然是人类的正常需求,只要在没有伤害到他人的情况下去寻找满足,又愿意承担后果,那就没有问题了。真的如此吗?
首先,性欲和吃喝睡等需求不同。一个人如果不吃不喝不睡,很快就会死亡,但从来没有人因为性饥渴而死的。人和动物的不同,就在于节制,即便真的肚子饿了,也不能随便什么都吃,更何况是性行为,它不仅是一种欲望,更牵涉道德责任。
如果只要你情我愿,并愿意承担后果,也没有伤害到别人,这样就没问题的话,那么发生家庭乱伦时,无论是父亲和女儿,或兄妹发生关系,只要双方是你情我愿,即是自己主导自己的身体,又没有伤害对方,我们能接受吗?无论一个民族或文化再开明,我们也无法接受这样的事。还有,乱伦生下的孩子,往往容易引起基因突变,对下一代造成健康问题,这后果当事人能承担得了吗?在此只是举了极端的例子,或许有人认为自己虽然高举性自由,却不会走极端,然而我想说的是,许多我们自认为合理的事,其实我们是持双重标准。
再举一例,当问及一般男人是否赞同婚前性行为时,他可能会很潇洒地回答:“为什么不可以?那是个人的事。” 可是,如果论及自己结婚的对象,曾经与别人有性关系时,绝大部分是心存芥蒂,甚至无法接受,他们更希望自己的结婚对象是处女。说到底,许多人认为性自由并没有错,这种想法,背后的问题是人性的堕落——我们就是想为所欲为。
三、一纸婚约过时了?
第三个问题:有关“一纸婚约快淘汰”,今天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说法?就因为今天的离婚率越来越高,即使不离婚,苟延残喘的婚姻关系比比皆是。可是,以离婚率或不幸福的婚姻来衡量婚姻的价值,就好比以死亡率来衡量生命的价值一样愚昧。今天“一纸婚约”的需要被质疑,不是因为时代进步的结果,而是有许多原因导致,例如:夫妻不善沟通、价值观差异、性生活不协调等,其中最大的杀伤力是在婚姻以外寻找不正当的性关系,使人不再信任婚姻的价值。可是,这不就正好证明了,不在婚姻里的性关系,无论是婚前性关系,或婚外情,都具有极大的破坏力。因此,为了婚姻幸福,在基督教信仰中,特别强调婚姻是一男一女在神面前所立下的神圣盟约。婚姻盟约的本质是两个人合二为一,盟约要求是两个意志的死亡和一个意志的诞生,即“我”变成“我们”,从此不再分离。更进一步,当婚姻的盟约涉及神是设立者和见证者,这种灵性的层面更是使长期婚姻成为可能的“无形”基础,有助于婚姻和家庭生活的持续和稳定,双方各自对立约之神的忠诚,形成一种结合力和各自抵御外界试探的能力,使俩人能终生相伴。
一纸婚约在这时代的确有被轻视的现象,可是,轻视婚约的结果却使人与人之间造成更大、更多的伤害。从另一面来说,绝大部分的婚姻之所以有幸福的可能,都是因着坚守婚姻盟约而来。正如我认识的许多基督徒夫妻,婚姻生活不是没有争吵、没有冲突,而是在种种问题发生后,没有离婚,因为昔日在神面前曾立下神圣的盟约,于是愿意坚持两人一起走,同时一起解决问题,最终才能幸福地牵手到白头。
邓福祥牧师 解答
【关心时事】
2025年4月至6月,拉曼大学学生代表会(SRC)在“性别平等周”,以性教育为名,公开派发避孕套、推广性解放与多元性别议程。恳请大家参与联署《以爱为本,不纵自由之名》,反对性解放运动进入校园,一同守护校园的道德底线。
这专页设立目的,是为了持续向大众传递正确的性教育价值观,理性回应媒体与社交舆论的质疑,并发布联署行动的最新进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