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:王樾
我曾经自以为是爱猫之人。每次去购物中心,若是看到宠物商店,我就会兴冲冲地带着孩子们去看猫。我尤其喜欢那些肥猫,可以看上十分钟不觉得腻,也时常观看一些微信公众号上的可爱猫咪视频。
有一天,在我教书的大学里,一只流浪猫跑到我所在的教职员办公室外。它似乎很喜欢里面的环境,常常趁人不注意,门一开就跑进来。看到这只猫在我面前转来转去,我开始担心起来。流浪猫的身体绝不会干净,它这样爬上爬下,要是弄脏了我的茶杯,会不会害到我生病呢?据说人沾到猫的毛发,就会过敏甚至眼睛发炎。我没有花时间查证这传言的真假,便先来个有罪推定:这只猫罪名成立,见一次赶一次。
于是在同事的目瞪口呆之下,我伸手揪住猫脖子的后面,将它提了起来,一脚踹开门,快步走到办公室外面的楼梯下。将它放下后,我便以百米冲刺之势跑回办公室,在猫咪反应过来之前将门关严。我本以为这猫是“讲道理的”,哪知情势越来越糟。几个星期后,它生了一只小猫,态度似乎更加坚决,一次又一次试图冲进办公室。甚至不惜叼住自己的孩子,堵在办公室门口。一阵一阵的哀鸣传进来,不知是妈妈还是孩子,大家都不胜其扰。
又有一日,那猫似乎被惹恼了,竟然伸出爪子,抓向同事的腿。我突然有种“见义勇为”的冲动:不能再由着这畜生害人了!于是我去谷歌搜索“如何杀死一只猫”。一连几天,我在脑中不停的沙盘推演。毕竟,杀一只猫可不像碾死一只蚂蚁或踩死一只蟑螂那么简单。广东话讲——“手尾好长”。弄不好猫没死,我先被猫挠死了。更让我哭笑不得的是网友的建议,排名最前的竟然是给猫吃安眠药,然后趁它睡熟后将其打死。我看到这里,就知道自己不过是“狗掀帘子,只会动口”。罢了,惹不起?躲得起!我走后门。每次出来进去,我必会眼观六路、耳听八方、小心翼翼、如履薄冰。孰料转机突现,一位同事出手相救,将母子二猫装进纸箱带回了家。
后来我和同事聊天,才晓得她家里已经养了七只猫。本来不打算再多养一只,但是眼见人和猫都备受煎熬,便帮了大家一把。听她娓娓道来那只猫的情况,令我不禁良心受责。原来流浪猫的身体有病,看似肥肥胖胖十分可爱,其实是多日未能排泄导致。加上她没有奶水,也找不到什么吃的给孩子,母子受了不少的苦。同事带猫妈妈去看兽医,吃了药,排泄终于正常。猫宝宝在家里有吃有喝,快乐健康地成长着。同事还给我看照片,猫妈妈和其它七只猫在一起看电视,享受着一个温暖的家。
讲到这里,我突然无厘头的想到圣经<约翰一书>3章18节的经文——“孩子们,我们爱人,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,总要在行动和真诚上表现出来。”。如此看来,我这所谓爱猫之人,其实不过是叶公好龙之辈,一旦自己利益受损,便对猫恶眼相看。爱一只猫,绝不只是自己讲着爽、看着好玩。同事对猫的爱,是表现在行动上的真诚之爱。更重要的是,那本是一只流浪猫,不高贵,也不可爱。同事完全没有义务去收留它、照顾它、医治它,但她还是无条件地付出。
其实在我眼中,那只猫如果真的可憎到让我想要杀它,那么上帝眼中的我又是怎样的德性呢?上帝会不会看到像我这样一个毫无怜悯的伪君子,就想除之而后快呢?还好,上帝对我的爱,就如同同事对猫的爱一样。我这个不配的人,竟然被上帝收留、照顾、医治,还住在上帝的家里(教会)。这真是无条件的……不!我说错了。看似无条件的爱,其实是因为施予的那一方满足了所有的条件——同事付出的,是她的时间、金钱、体力、耐心;上帝付出的,是他的独生爱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