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我今生所做的好事、坏事,死后都会公开审判吗?那岂不是很丢脸?又或说,如果信了主,就不会被公开了?
(一)人死后会受审判吗?
《希伯来书》9章27节:按着定命,人人都有一死,死后且有审判。
《启示录》20章12节:我又看见死了的人,无论大小,都站在宝座前。案卷展开了,并且另有一卷展开,就是生命册。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,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。
圣经明确告诉我们,神会在末日审判世人。所有死去的人,都要受审判。
《启示录》20章15节:若有人名字没记在生命册上,他就被扔在火湖里。
《罗马书》8章1节:那些在耶稣基督里的人就不被定罪了。
如果一个人的名字记在生命册上,他/她就不会因着自己的罪受刑罚。他们因着信耶稣,罪得赦免。
(二)审判是公开的吗?
如果“公开”是指向神公开的话,答案当然是“是”。在神面前,没有什么人、什么事,可以隐藏不被祂发现;
如果“公开”是指向天使、人等受造之物的话,圣经并没有提供太多的细节。试想,当神审判一个人,指出他曾经犯下的罪时,会不会所有人(得救的人和不得救的人)都在一旁观看呢?天使们是否也在观看呢?神向每一位世人发出的判词,会否告知所有的人和天使呢?圣经并没有提供太多信息。至于信徒们,他们既然罪得赦免,是否不需要接受公开的审判呢?同样,圣经并没有详细解释。
(三)“公开审判”的意义
当圣经告诉我们神的审判,强调没有什么事情可以向神隐瞒,这些经文究竟要信徒们学习什么功课呢?
首先,神会揭露、审判一切的恶行和恶人,因此基督徒们不应惧怕仇敌的逼迫,而是要单单敬畏神。
《马太福音》10章26节:所以,不要怕他们;因为掩盖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,隐藏的事没有不被人知道的。
主耶稣在这里提到的“他们”,指的是那些迫害基督徒的人。主耶稣提醒门徒,不要惧怕迫害信徒的恶人,因为神将来会审判他们。信徒要害怕的,是那既能施行公义审判,也能施恩拯救人的神。
其次,神会对一切思想、言行公开审判,因此基督徒们当谨守己心,不要违背神的吩咐。
《传道书》12章13-14节:……敬畏神,谨守他的诫命,这是人所当尽的本分。因为人所做的事,连一切隐藏的事,无论是善是恶,神都必审问。
第三,想到自己罪无可恕,却被神赦免,甚至还被神收养为儿女,基督徒们理当知道这是神的恩典,并怀着感恩、敬畏神的心来生活。
《诗篇》32章1节:得赦免其过、遮盖其罪的,这人是有福的!
《诗篇》32篇的作者大卫,就是一个被神公开审判,丢尽老脸的人。当先知拿单指出大卫的罪时,大卫立刻回答说他得罪了神。公义的神没有因为大卫的悔改而免除对他的管教。而大卫所看重的,不是自己的脸面,而是神没有离弃他。即使神严厉地管教大卫,大卫仍然知道自己是有福的。
(四)“丢脸”VS“丢命”
人的始祖,亚当是第一个感到丢脸的人。按圣经所记,亚当吃了禁果之后,就发现自己赤身露体,于是躲藏了起来。人第一次觉得丢脸,就是在犯罪之后。他要逃避的,是神公义的眼光。所以人有丢脸的感觉是正常的。但亚当的最大问题是“丢脸”吗?难道不是“丢命”吗?
现在我请提出这个问题的朋友试着想象一下:此刻你坐在法庭的被告席上,检控官正在罗列证据,向法官和旁听者们指出你的罪。即使你感到无地自容,也总还有另一件事比你此刻的脸面更加重要,那就是如何逃离被定罪受罚的结果,不是吗?丢脸和丢命,哪个更值得你关心呢?
试想,到了宣判时刻,法官竟然判你无罪,检控官也表示不再上诉,甚至观众席也无异议。此时身为被告的你,真的还在意自己的脸面吗?岂不是更应开心庆祝自己罪得赦免,逃离惩罚了吗?
假如在末日审判的日子,神在天使和世人面前,将我这一生所说的话、所做的事、所思所想都展现出来,我肯定是无地自容。因为我犯的罪,使我只配受地狱的惩罚。但神竟然判我无罪,称我为义。基督竟然替我承受了一切刑罚,甚至祂在地上活出的公义生命,也被归算到我的头上。所以我相信那时我的心情,即使有羞愧,但更多是感恩、喜乐。
(五)总结
世人很怕被人看到自己的真面目,因为真面目往往是丑陋不堪的。但对于基督徒而言,当你知道神晓得你内心一切的恶念,一切得罪祂的言行,却仍然在创造世界之前就决定要拯救你,让祂的独生子为你死,你难道不应该是被神的爱充满,被得救的喜乐充满,一心渴望着将来在天家与主面对面的日子吗?甚至是你的那张脸,也将会和身体的其他部分一起,被主更新,变成满有荣耀的新身体的一部分。
因此到了末日审判的日子,信徒们无需担心自己的脸面。因为那脸面必将是荣耀、喜乐的。“我们众人既然敞着脸得以看见主的荣光,好像从镜子里返照,就变成主的形状,荣上加荣,如同从主的灵变成的。”(《哥林多后书》3章18节)
——王樾弟兄解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