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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摸狗也救了一条小狗(10.03.2023)

文:黄子
图源:unsplash@marliesebrandsma
猫捉老鼠狗看门。从前养猫,主要的功能就是捉老鼠,吃掉老鼠,最好就是灭尽鼠辈九族。至于负责看守家门的狗,一犬吠影,百犬吠声,稍有异动就吠个不停,真见到野兽或陌生人更是张嘴露牙似有不共戴天之仇,人们不会怪罪,最多是笑骂喝止。
时至今日,养尊处优的猫,捉鼠的天职已被豁免;狗权已随之高涨的狗哥,看门重任则视乎治安情况而言。当下的狗可以吠人,绝不可以随便咬人,除非对方是贼是匪。否则,狗咬人,主有罪。
今日许多人养猫养狗,纯粹是宠之爱之怜之如儿女,孝敬之如父母。
一般情况,狗眼还是看人低,许多人还是常常会被狗吠;也因为没什么人高到狗眼一瞄到就自然肃立敬礼的,所以被狗吠,甚至被追仍司空见惯,虽然不是人人都有被狗咬的经验。
老一代的真乞丐,都是挨家逐户去讨饭要钱的,他们被狗吠、被狗追,甚至被狗咬,经验最丰富的群体。
狗即是老一代真乞丐的天敌,也因此,真乞丐都练就一套对付狗而不被咬的功夫。

三次被狗咬

我家三四代几十口,没有一人被狗咬过。亲朋戚友中,也没听说谁被狗咬过。独我一人被狗咬了,而且已经被咬了三次!我非乞丐,不知是否未练就洪七公的打狗棍法,才会连中三元?相信这种惨痛的经验,人间少有。不知有没有机会进入Guinness Record?
刚刚写了一篇文章,叙述这可怕的经验,以及对狗又厌又憎的情意结,也谈了如何从讨厌狗、厌恶狗,到对狗改观,有好感的心路历程。
被狗咬了三次,并没因此产生“一朝被蛇咬,十年怕井”的恐惧心理,但厌憎之情在所难免。另一方面,有轻微的洁癖,碰了什么东西之后,都要洗手,不洗就不自在。两个因素,使我从来没摸狗摸猫以至摸其他动物。狗猫向我示亲示热,以狗身猫体贴着磨蹭我,有时是为了讨吃,我都是用小腿以至大腿去推开它们,绝不会用手去碰它们。对狗改观,是因为看到了太多忠犬义犬的动人故事。义薄云天的人少见,但狗可多了;既没见狗瞧不起主人,更没看过狗出卖主人,叫我怎能不对狗另眼相看呢?

下沟渠救小狗

有个晚上,照例去散步,回教堂的晚祷刚过,迎面而来的车子停在前面,一位戴白帽长胡子的马来同胞下车,问我可否帮帮忙?说有只小狗掉进斜坡低处的沟渠,他不能碰狗,希望我可以下去救出小狗。虽然有两大心理因素,我还是义不容辞照他指示的地方,跳下沟渠把小狗救出来。
我们都是最不会去碰狗摸狗的人,但狗也是上帝所造之物。所有的受造之物,无论是飞禽走兽,昆虫以至植物,只要是心理正常的人,都会爱之惜之怜之,若是看到幼小的生命遭遇困境,就如孟子所讲的小孩落井,大家都会伸手援救,因为人都有恻隐之心。
人之所以为人,就是有那么一点恻隐之心。上帝造人一颗血肉之心,但许多人的心,却“进化”得坚硬冷酷如铁石,对非我族类,其心有异者,尚且要砍头挖心,对所谓不洁净的动物,更是不共戴天,上纲上限,连别人都不准摸,不准碰。而狗,就是这种倒霉的动物之一,幸亏现在有一大群爱狗人士,爱它们宠它们孝顺它们,这可以平衡一下它们的不幸。
编注:文章收录于《人生不需要假项链》(黄子著,2016年,文桥传播中心出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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