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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仰问答28:为什么教会要“收钱”?(13.08.2025)


问:
曾经跟朋友去教会,发现到了“奉献环节”,大家开始掏钱。当袋子传到我那里,我有点尴尬,不知道该给还是不给……为什么教会有“收钱”(奉献)环节?这算是付费,还是捐款?
答:
我们经常会将“付费”的概念套用在教会的“奉献”环节。
记得我小时候,每次到教堂参加主日学,父母亲都会给我们每人RM1作为奉献。当时我们全家还不是基督徒,父母亲给我钱的用意是:那RM1 就是每个小朋友到教会学唱歌、学手工、学《圣经》几个小时的费用。对当时的我而言,那两三个小时,既好玩又有好吃的,每星期才RM1 非常值得!
消费 VS 敬拜
我成年信主后,才发现“付费”和“奉献”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。只因两者都牵涉到“钱”,加上长期缺乏明确的教导来区分,导致许多人(包括部分基督徒)不明白奉献的意义,更甚者,会依据教会牧者的表现/节目精彩程度,决定奉献的金额。这情况更像是古代听说书人说书,或戏班子唱戏后,决定打赏多少的付费概念;也像现代各样的娱乐平台有不同的收费率,通常是一分钱,一分货。简而言之,“付费”就是消费者为了某种产品或服务而买单。
回报 VS 甘心
然而,“奉献”却完全相反:按着《圣经》教导,奉献是基督徒敬拜上帝的一部分。既是敬拜,就是人对上帝的恩典(例如:上帝白白赐予我们的爱与救恩)的一种回应,理当是无条件且甘心乐意地献上。所以“奉献者”和“消费者”的区别在于——前者从不计较奉献的价值多少、值得或不值得,并且无论金额多少,都是甘心乐意地奉献;后者则可能斤斤计较、更希望物超所值(包括服务),以最少的价钱换取最高的价值。
只是管家
“我算什么,我的百姓算什么,竟然能够如此乐意奉献?
因为万物都从你而来,我们把从你的手得来的献给你。”
(历代志上 29章14节)
这段《圣经》经文清楚阐明,在基督信仰中,我们所敬拜的上帝才是这个世界的绝对主宰,而宇宙万物都是由上帝所造,包括人类及我们所能利用并且赚取的。基督徒自我定位为这位万有上帝的管家:所有权不在我们,而是上帝,我们只是代为管理。所以,基督徒将奉献看为“对上帝所赐予我们管理的所有产业的回应”,是理所当然,也是一项责任,更是一种感恩。所献上的金钱或任何物品,都是为了上帝的国度而献,由教会的管理者们在上帝引导下,妥善计划并使用。
不勉强、不尴尬
盼望读者们都能厘清:教会并非商业城或娱乐中心,也不强迫任何人进行任何消费。反之,教会是一个敬拜上帝的场所,所有的程序(包括奉献)都是基督徒对上帝的爱的具体回应。所以读者朋友们若有机会到访教会,恰巧碰上奉献环节,大可不必因为自己没有奉献而尴尬;更不必因为群众压力而应酬式地给点,意思意思。您完全可以很自然地,按着上帝给您的感动而奉献。
徐智淳牧师 解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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