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天光哂——大快人心的法庭判决(06.11.2025)
文:黄子
前几天,拿督李华民通知,许景城牧师失踪案于11月5日下午三点钟宣判。虽然跟着WAZE,却两度走错路,感谢主,我们还是提前赶到,去接待处询问方向,碰到卫理公会会督Jeyakumar,他笑说,大家担心他没来,电话催促说人到齐了。
庭内满座,无处可坐
我们扺达,还是有点意外——庭内满座!从人权委员会的多次听证,到高庭开审,即使WhatsApp信息广传,出席旁听,精神支持者并不太踊跃。CFM长期举办的纪念晚宴,情况甚佳,文桥同工也时有出席,但都是英语教会的领袖和长者,几乎未曾见到中文教会的肢体。虽然说是宣判的关键时刻,并有新闻发布会,我还是有点意外——庭内竟座无虚席,还有很多人站着、蹲着,甚至席地而坐的。
第一堂Amri Che Mat案件
第一堂宣判的是Amri Che Mat 案件,法官简述冗长审讯双方交锋过程,以及每一争议要点和法官的判断。有关这位马来同胞的案件,无论是人权委员会的听证会或法庭的审讯,我们都未曾出席,不知情况如何。起初,法官叙述辩方挑战原告——“被失踪”者的太太,前些时候单方面宣布离婚,按照回教法,离婚生效,她因此失去提告地位。原告辩解离婚并非她本意,她是在宗教司劝告下宣告离婚;她被告知将来丈夫回来,她们可以复婚,并且她也在等待这一天。
情不自禁,鼓掌欢呼
我们不懂法律,听了心直往下沉。但疑窦丛生,为什么宗教司要叫她离婚呢?而她离了也在等待复婚,明显是在痛苦、彷徨,最易受伤受害的情况下被摆布。这节外生枝,多此一举的错着,会不会叫人权律师多年奋战,功亏一篑呢?不过,随着法官既述也评的过程,叫我的忐忑不安,渐渐安稳下来。两个小时后的判决,被告们需赔偿总额三百多万!并且,被告不能用纳税人的钱赔偿!虽然庄严法庭不可喧嚷,人们还是情不自禁拍掌低声欢呼!
第二堂 许景城牧师案件
法官退堂已是五点多,站的,坐在地板上的听众都累了,更别说宣读了两个小时多的法官,其疲累可想而知,以为许牧师的宣判会展延,但庭吏却宣布休庭15分钟,让大家上洗手间,后来又宣布休息半个小时后开庭。
判词明光照耀,“一天光哂”!
杰拉德律师
人权委员会的听证会,或是高庭审讯过程,许牧师的律师团队,与辩方的法律团队的交锋过程,基本上是碾压式的。纵然原告律师杰拉德(Jerald Gomez )的巨人身量和他深厚功底、卓越的雄辩,简直就是“倚天一出,谁与争锋”,但我的悲观多过信心。及至目睹Amri 的先例,再开庭宣判许牧师案,不能说信心满满,却是心情安稳地聆听法官以平稳声调,每项小结下判语时沉稳而威严,越听越觉法庭越来越明亮。及至天色已暗,法官的判词真是明光照耀,顿时“一天光哂”!
赔款不应由纳税人埋单
法庭强调:被告们违法、滥权、渎职,他们被判须赔偿,不应该由纳税人埋单,他们应付代价。并且,这重罚是要防止并警戒众人勿重蹈覆辙。被告们罚赔每天一万令吉——从案发当天起,3187天,3187万令吉。另一方面,警方必须立刻追查,直到水落石出为止,每天仍持续罚一万令吉。
几十年来,我写了多篇,在实证法的游戏规则下,法庭不是寻找公义的地方,而是控辩双方法理交锋决高下的场所。但今天,我在法庭看到公义之光灿烂!法官最后的判词,可真是字字千金——明光照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