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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专业,我的事奉(28.08.16)

受访者:谢英顺律师
采访、整理:李可欣
谢英顺律师
今年4月11日,因槟城湖内山(秃头山)事件而耗时2年半的诽谤案,由高庭裁定丹绒武雅区州议员郑雨週胜诉。
其代表律师谢英顺,是第一次接下诽谤案,面对着起诉人的强大律师团,他感谢郑议员对他的信任,全权交由他负责处理,并尽力配合他的要求,如提供所需的资料。他在马大求学时认识了郑议员,两人无话不谈,以兄弟相称。得知胜诉时,郑议员走向他,两人相拥道贺。他当时显得平静,并没有特别兴奋,仅向对方说了“感谢主,公义得以彰显”。
接着,他向涌来采访的记者们说:“哈利路亚,感谢主!上帝的公义得以彰显”,并分享上帝在这案件的带领。“我不配得众人的欢呼,也不配得任何的赞美,更不配得任何的荣耀,这一切都应归于上帝。”他也感谢,不管是认识或不认识的教会、牧师、宣教士及多名基督徒,都在他最需要扶持的时候,为他代祷,甚至是禁食祷告。

上帝为他指引方向

谈及上帝的作为,他更是感恩能完成上帝的呼召,每一个的起承转合,叫听者为之激动。
谢弟兄讲述,三年前某天,他一如往常在家跪着祷告时,听见一道厚重的声音:“在你的专业认真预备,我将使用你打公义之仗来荣耀我的名”。他当下吃了一惊,多日辗转难眠,并向上帝表明自己口才不好、资历尚浅,可另找他人代替,他自言这情况好比《出埃及记》四章中摩西的心态写照。约2个礼拜,郑氏先因接获一封警告信,向他寻求协助。他初时不以为意,心想对方应该不会“来真”。
因槟岛湖内山被非法开发一事,郑议员屡次向相关的执法部门反映,却始终没有下文。(据槟州山坡发展指南的管制, 250尺以上或坡度25度以上的山林,不宜作开发与发展之用,而湖内山已超出法定的高度规限)
直至郑氏于2014年元旦召开记者会“落发抗议”——抗议相关的执法单位没有对湖内山非法开发一事采取任何行动,而后General Accomplishment私人有限公司及董事丹斯里陈国平于同年4月底正式起诉诽谤,禁止他发出有关言论,并索取1000万令吉的名誉损失赔偿。
这次,郑氏再次寻求他的协助,谢弟兄内心多番挣扎,惟不断地祷告,向上帝寻求方向。
后来,他在家中祷告时,听见上帝对他说“Take it”。但他心想,自己从未处理过诽谤案,及赔偿数额过高的案件,打算找几名律师一起帮忙。直到有天清晨起身祷告,上帝让他看见一幅“穿律师袍的他孤身站在一处,而对面站有许多人”的画面,明确地显出了他需一人作战的意思——他最终选择顺服,成了郑议员的代表律师。
然而,他呈交相关的法律文件时,第一次在庭上成了记者媒体的镁光灯聚焦所在,同时多名的政治人物也到场支持郑氏。他那时既要应对大众的关注,又担心自己处理不好,加上案件的辩护技巧,即正反两面辩护都能成立的情况,让他倍感压力,惟有每天不断地祷告,“如果是祢的旨意,求祢开路给我,指引我走前方的路”。同时,他面对着诸多考验,如有人建议私下召开记者会致歉了结;他也被误解为搏出位,也有人因此案开始疏远他,待他仿如陌路人,甚至寻找可控告他的把柄。那一刻,叫他想起摩西曾依照上帝的吩咐,对法老王说要带以色列人离开埃及,反而使以色列人陷入似乎更糟糕的情况。
案件处理初始,因多名起诉方律师在诽谤案界,极为资深,颇有众寡悬殊之势,他很多时候是信心不足。这时郑议员鼓励他莫忘当初做律师的初衷,应预备自己成为上帝的器皿(他曾与郑氏分享个人的信仰经历),不要太在意结果如何。后来,两人也一同为湖内山祷告,伴着吉他声和圣经朗读。

他的见证激励了许多上帝的信徒

谢弟兄惟有不断地祷告,他切确经历上帝的同在,并相信祂依然掌权。当时亦曾有律师提醒他应抓紧时间逃跑,“但我表示相信上帝要使用我,彰显祂的公义,逃跑并非上帝的旨意,一切都交托给祂。”就这样,他反而向对方分享了福音,并送他一本圣经。他有次与郑议员一起讨论案件,不知如何解决并做决定时,他便以经文勉励,持续祷告,他相信上帝必有安排。
首次开庭那天,他一边骑着摩托车从家里往法庭,一边祷告。“上帝啊,我知道很多人在法庭等着我,而且每个人都比我势力强,但是有一件事,就是我愿意背起祢的十字架,在法庭上向世人显明祢的光、圣洁和公义。”开庭前,也有一班的弟兄姐妹在后方为他祷告。
开庭期间,有些人说他像叶问“一对十”,不仅如此,他还需一人包揽如写状词、上庭辩护等事宜。打官司期间,有人说他以卵击石,与他保持距离;或有人同情他,赞许他勇气可嘉。众说纷纭,他依然信靠上帝,相信公义最终得以彰显,并坚信上帝的呼召,要使用他赢得这场战。
于是,他在这场官司尽力而为,抓紧三个要点:(1)被告者没有诽谤之意,而是要求严厉执行法律行动对付违例者;(2)被告者是以议员身份,唤起公众人士对环保意识的醒觉;(3)被告者是环境爱好者,持着保护环境的责任。
宣判当日,结果出乎预料,他竟大获全胜。法官在最后的判词指出,其起诉索要的1000万令吉赔偿数额,是过高的。另外,郑氏所说的每一句话,未能被理解成有“恶意诽谤”的成分,读者从中仅是了解违法者得到应有制裁。再者,郑氏是人民的代议士,针对大量开荒导致破坏居住环境的行为,他是有权为人民发言,并不能构成诽谤的罪名。
他感恩的是,事后有很多的非信徒因此认识耶稣,或有人主动向他表示想了解信仰和圣经真理。不仅如此,他的见证也激励了许多信徒,从中看见上帝的作为。
他形容,这场官司就如他的毕业礼,因他已完成了上帝交给他的工作,他视自己的专业领域为服事上帝的平台。
后记:谢英顺弟兄是基督平安堂会友,同时也是槟城西南区基甸圣经会(Gideon Camp)的主席,经常在监狱、学校、医院、酒店派圣经传福音。然而纵使再忙碌,亦不扰乱他将阅读上帝的话语放在生活首位,因为惟有上帝的话语能改变人的生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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