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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由,就是跟对了主人!(04.03.2025)

文:邓福祥
图源:tommy-bond@unsplash
什么是“自由”?这是自古以来人绕不开的问题。
在一次的饭局中,与几位朋友聊起了自由的话题。这些朋友都是在职场打滚数十年的人,相对于自由,他们对不自由的体会更深刻,几乎都有“人在江湖,身不由己”之感慨。于是,有了这些体会,再反向去理解,自由之于他们就是能主宰自己的命运,不受任何人、事、物所束缚。
一般人对“自由”的了解也不外如是,且通常先从不自由的经验开始——因为缺钱,所以我不能自由买想买的;因为有家庭负担,所以我不能自由过想过的生活;因为有法令限制,所以我不能自由地畅所欲言。相反地,从这个角度理解,自由之于大部分人,就是能随心所欲,为所欲为了。
不过……呵呵!很抱歉,随心所欲,就是被“欲”牵着鼻子走,欲望要你做什么,你就做什么,你仍然是欲望的奴隶,何来自由?
德国哲学家康德(Immanuel Kant)论及自由的观点或许更值得我们关注。他认为,“自由不是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,而是你不想做什么就能不做什么”“所谓自由,不是随心所欲,而是自我主宰。”简单来说,康德对自由的定义就是不受他律影响,而是能自己给自己立法,自由即自律。这无疑是比较有深度的自由观了,问题是,人有能力自己做自己的主人吗?恐怕至终仍然要臣服于私欲,做私欲的奴才。

既是奴隶,又是自由?

什么是自由?人人都渴望自由,向往一种无拘无束、能够自我掌控的生活。可是,伟大的使徒保罗却多次介绍自己是“耶稣基督的仆人” 。(罗1:1、腓1:1、多1:1)“仆人”希腊原文是奴隶的意思;然而,保罗又说:“基督释放了我们,叫我们得以自由。所以要站立得稳,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。”(加5:1)
既是基督的奴隶,又是自由的。你说保罗岂不是自相矛盾或精神分裂吗?按大部分人对自由的定义,奴隶注定身不由己,怎有自由?而既是自由,也就不可能做奴隶!一点也不矛盾。然而,对使徒保罗而言,自由不是人有没有被奴役的问题,而是“被谁奴役”;不是人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,关键是“为谁而做”,这牵涉到身份的问题——保罗表示他是耶稣基督的奴仆,活着就是为耶稣。
自由之于保罗,就是单单听命于一位主,而不是多位主;自由的生命,就是不被众多恶主——名利、地位、邪情、私欲、怨恨、情仇等等所奴役,以致不得不卑躬屈膝;而是因着耶稣基督十字架的救赎,如今只专一地尊耶稣基督为大,让祂的慈绳爱索牵引,一生奉祂为生命的主人。
简单来说,自由,就是跟对了主人——公义和慈爱的耶稣基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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