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:王怡牧师
#周末看电影
这部小说有个如《百年孤寂》一样漂亮的开头;“我成为今天的我,是1975年某个乌云密布的寒冷冬日,那年我12岁。”
最后,阿米尔从阿富汗救回哈山的儿子,带他放风筝。终于说出了那句山盟海誓一般的结局:For you, a thousand times over。(为你,千千万万遍)。
有一次我在“合同法“的课中,请学生讨论,婚姻是合同吗?挑园结义是合同吗?《联合国人权宪章》是合同吗?大家列了15个关乎契约的英文单词。我和春天有个约,用哪个呢?公子小姐在后花园山盟海誓一番,私订终生,用哪一个呢?同学们都说,要用promise(承诺)。
阿富汗的富商之子阿米尔,他的一生,所欠的就是一个承诺,他生性怯懦,哈山是他的仆人,出身地位卑微的哈扎拉族。遇见孩子欺负,总是哈山拉开弹弓,为他承受拳头。阿米尔却以飞快的速度跑回家去。
在喀布尔的风筝大赛中,哈山永远是最棒的。他帮阿米尔夺得冠军,用浸过油的线,可以在空中切断竞争者的风筝。每一回,他跑去为小主人追赶战利品,都会回头,手放嘴边,说出这句全然委身的诺言:“ 为你,千千万万遍。”
但阿米尔知道,自己没有真把哈山当朋友。他不可能回应这句伟大而沉甸甸的诺言。在那个乌云密布的寒冷冬日,哈山被堵在小巷中,为保护少爷的风筝,被一群大孩子殴打,甚至被强暴。阿米尔在窗户后看见这一切,转身跑掉了。